1989年,CIE成立了技術委員會TC1-29(工業色差評估),主要任務是考察目前在工業中使用的在日光照明下進行物體色色差評價的標準,并給出建議。1992年TC1-29給出了一個實驗性的包含二部分的提案。第一部分詳述了經過修改CMC(l:c)公式而得出的一個新的色差公式,第二部分則闡述了在新的資料下或基本建模思想改變的情況下,新公式的修正方法。
很多因素影響了視覺評價,比如,樣品的特性和觀測條件。聯合CIE的另外一個技術委員會TC1-28(影響色差評價的因素),TC1-29充分認識到這些因素的影響,并對它們進行了詳細地考察;在CIE94公式中考慮到了一些因素的影響?,F在不可能考慮所有因素的影響,兩個技術委員會聯合規定了一些參考條件,在這些參考條件下,參數給定了默認值,CIE94公式的性能很好。在其它條件下參數值的確定被認為是公式改進工作的一部分。參考條件適合于工業色差的評價,這些參考條件是:
照明:CIE標準照明體D65
照度:1000 lx
背景:均勻的中性色,L*=50
觀察模式:物體色
樣品尺寸:視場大于4°
樣品放置:直接邊緣接觸
樣品色差幅度:0~5 CIELAB色差單位
觀察者:視覺正常
樣品結構:在顏色上是均勻的;
新的色差公式基于CIELAB顏色空間。TC1-29認為在染色工業中該色差公式被廣泛的接受和明度、彩度、色相的差別和人的感覺的統一是極為重要的。在計算有色材料的中小色差時,這個色差公式替代了以前推薦的色差公式。但是它沒有作為顏色空間替代CIELAB和CIELUV。
CIE94公式引入一個新的項(⊿V),即色差的視覺量化值:
KE并不是作為商業色差測量來用,而是一個總的視覺因素,在工業評定的條件下,設為一個單位,即⊿V=⊿E*94。CIE94公式如下所示:
變量KL、KC和KH和CMC(l:c)公式中的l、c、h一樣,(在CMC(l:c)公式中,可以認為在⊿H*ab項的除數中有一個因子h,因為h=1,忽略了)。然而,它們在這里稱為“參數因子”(parametric factors),因而就可以避免和CIE94中稱為“相對容差”(relative tolerance)的l、c相混淆。在參考條件下,KL=KC=KH=1,使用條件和參考條件發生偏差時,會導致在視覺上每一個分量(亮度、彩度、色相)的改變,因而可以單獨地調整色差公式中的各個色差分量以適應這種改變。例如,評價紡織品時,亮度感覺的降低,當KL=2,KC=KH=1時紡織品的視覺評價和CIE94公式的計算結果就比較接近;根據經驗,印刷行業推薦使用KL=1.4,KC=KH=1。
TC1-29的很多成員希望制定一個CIE94推薦標準,但是同時另外一部分人又不同意。TC1-29的技術報告也存在矛盾之處,它的題目中并沒有包含“推薦”一詞,但是它的內容明顯地表明在色差計算方面用CIE94色差公式代替CIELAB公式。